关于发布《海船船员培训大纲(2021版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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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《海船船员培训大纲(2021版)》的通知
交办海﹝2021﹞49号 2021年8月19日
长江航务管理局,各直属海事局:
为有效履行经修正的《1978年海员培训、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》(STCW公约)等国际公约,进一步规范海船船员培训行为,确保船员培训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》《海船船员培训大纲(2021版)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<海船船员培训大纲(2016版)>的通知》(交办海﹝2017﹞33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《海船船员培训大纲(2021版)》
4.6B-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规范性文件--交办海〔2021〕49号--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--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《海船船员培训大纲(2021版)》的通知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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